我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发布者:孟瑶发布时间:2023-12-09浏览次数:23

    为迎接第十二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加强法规知识学习,提升我校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校园,12月1日,学校保卫处特邀北京市海淀区高等院校交通安全工作部门联席会办公室主任李希宝警官,为各部门专兼职安全员、各学院学生骨干及后勤、教服中心工作人员,带来一场主题为“知危险会避险、文明交通你我同行”的交通安全讲座。

    上午10时,讲座正式开始。首先,李警官讲述了数起在海淀区高校内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这些事故都是在校园或师生熟悉的环境中发生,其严重性和不可挽回性令人深思,具有深刻的警示教育意义。授课过程中,李警官沉重地感叹:“老师和同学都是国家的财富,伤不得。”这一观点也引发了在场师生的共鸣。

    接着,李警官通过视频呈现重点案例的细节特征,案例视频分别展示了电车逆行、分心驾驶、动态盲区、静态盲区、“开门杀”以及“内轮杀”等各类常见交通事故,李警官分别从行人视角、非机动车视角、司机视角为大家演绎了案发现场的过程,解析了事故发生的原因,揭示了双方存在的问题、应负的责任以及避险方法要点,并总结道:“交通事故具有突发性、残酷性和偶然性,有时守法甚至不能保证自身安全,因此法律意识我们要有,安全的自卫方式更要有。”

    基于对视频中所呈现案例的反思,李警官向我校师生提出了具体的交通安全建议:对于行人和非机动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灯越线,与车辆保持安全距离,避免进入机动车尤其是大货车的盲区;对于机动车司机,要了解视野盲区和内轮差的安全隐患,驾驶不分心,在转弯或通过人行道时注意慢行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过。

   李警官由衷地劝告在座师生们:虽然每年只有12月2日是全国交通安全日,但我们应将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的意识贯彻于生活每一天。在场师生以热烈的掌声向李警官致意。

    最后,保卫处处长李伟做总结发言,他再次强调高校校园安全问题的复杂性,叮嘱同学们规范交通行为,不断提升安全意识;强调“国有国法,校有校纪,同学们对交通安全的重视多一分、我们校内的安全隐患就少一分。”

    讲座活动结束后,李警官与校保卫处领导来到钢琴湖畔,一同参与了由保卫处主办、美团单车协办的“文明校园、你我同行”活动,李警官与众人在签名承诺墙上郑重地签名,倡导我校师生“做文明守法的传媒人、安全骑行的参与者、规范停放的实践者、共建共享的宣传者以及文明出行的监督者”。

    随后,校内师生也积极参与到此次活动中,他们骑上共享单车体验慢速骑行,并在签名墙上郑重签名,用这种方式承诺成为交通安全的践行者和捍卫者。大家在寓教于乐、玩学兼顾的体验活动中明白了日常出行也需时刻谨慎,增强了作为文明交通践行者和捍卫者的责任心。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