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安公证处来我校集中办理公证的通知

时间:2017-06-22浏览:95设置

  为方便即将出国学习的同学们办理《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公证手续,学生国际交流部特别邀请北京市长安公证处于近期来我校为公派出国人员集中办理公证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备材料及要求
1.出国留学人员以及其两个担保人共同到现场;
2.出国留学人员以及其两名担保人的身份证原件及清晰的复印件(正反面);
3.要签署并公证的六份留学协议书原件;
4.两位担保人的经济能力担保证明(担保人如是国家机关及相关国有单位的存档在职人员,可提供单位人事档案部门出具的收入证明或出具在北京各个银行的存款单或存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两位担保人提供的存款单上的数额加在一起够派出单位要求的数额;两位担保人如是其他单位或外地工作的,需提供银行的存款单或存款证明;
注:两位担保人的年龄及条件要符合留学派出单位的要求,具有相应的担保能力。父母不能同时做留学人员的担保人,只有一方可做担保人。
5.准备好公证费现金440元,请提前准备零钱;
6.请准备三支黑色签字笔。
二、办理时间和地点
时间:6月29日(星期四)10:00-15:00
地点:学生国际交流部会议室(21号楼C区208)
 
 
学生国际交流部
2017年6月22日
返回原图
/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