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寒假相关事项通知

时间:2015-05-28浏览:12设置

  2015年寒假自2015年1月26日(星期三)至3月8日(星期日)止,3月9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中国政府奖学金学生应在2015年3月10日至13日到学生国际交流部102办公室注册,否则将取消奖学金发放。 寒假期间,请全体留学生注意以下事项:

  1. 寒假期间,学生国际交流部工作时间如下:

  2015年1月26日至1月28日,3月3日至3月6日,正常办公。

  2015年2月2日至3月2日,每周二和每周五值班(2月18日至2月24日休息)

  值班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

  2. 办理签证及居留许可延期时间:

  假期不办理签证及居留许可延期手续。

  3. 请欠交学费的学生于放假前到学校财务处交纳学费,逾期不交费者,将无法办理新学期注册、选课、签证延期等,并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4. 学生国际交流部提醒各位留学生同学在即将到来的寒假中注意交通及人身财产安全,具体提醒如下:

  (1)、自觉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认真完成学校规定的学习任务。留学生因本人违反中国法律而发生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由中国公安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违反校纪校规的由学校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严禁打架斗殴。节日临近,各种聚会增多,要严格控制饮酒,坚决杜绝喝酒打架等违反中国法律事情的发生。

  (3)、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注意防火、防盗。尤其要提醒同学们不要通过网络预定飞机票,以防止被骗,造成财产损失。请大家到正规的机票点购票,拿到机票后再付钱。

  (4)、节日期间,禁止在五环路内燃放烟花爆竹。

  祝同学们假期愉快!3月9日按时到校上课。refresh

  学生国际交流部

  201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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